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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宁认真治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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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宁认真治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行为


今年以来,湖南省常宁市强化措施,完善制度,认真治理建设工程围标、串标等问题,有效规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行为。


一是关口前移,严格资质预审。对投资3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全部采取“合理低价评审抽取法”进行公开招投标。所有投标企业严格资格审查。外来投标企业实行企业备案制。统一到市场管理站进行资格预审、登记备案。本地企业实行年度考核制。对企业的实力、业绩、诚信、安全生产进行全方位考核。


二是建立“黑名单”,架起“高压线”。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引入“黑名单”制,对违规企业架起“高压线”。规定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为他人提供资质、弄虚作假、行贿受贿、偷税漏税、转包、分包工程和在建设工程中管理混乱、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建设工程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视情节轻重,在1—2年内取消其参与常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三是突出重点项目,实行评摇结合。为解决“摇号中标”在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的弊病,着力提高技术标评审要求。对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采取摇号中标的方法直接产生投标施工企业。10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采用先评技术标,确定入围企业,然后进入评审程序。如该市修建宜水风光带等项目就采用了评摇结合的办法,确保了建设工程质量不出纰漏。


四是设立履约保证金,提高违规风险。在实际工作中,为防止企业借资质围标、串标,严格督促企业交纳履约保证金,以此提高违规风险和成本。并针对具体的工程设置了四个档次:100万元—300万元的工程,收取标准为25%,以此为基数,300万元——500万元的工程,超额部分收取标准为12.5%;500万元—1000万元的工程,超额部分收取标准为10%;对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超额部分视情况按1-5%的标准收取。为防止中标企业中途转包工程,该市规定,施工企业已有一个工程或一个以上在建的,不再参与下一个工程的竞标,防止因施工能力跟不上而将工程转包出去。与此同时,对该企业在建的工程全程进行严格监督,督促其项目经理及“五大员”必须到岗到位。有特殊情况的,必须经业主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通过实施这些措施,对遏制企业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工程,起到了很好的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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