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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贸新闻报社执行总编辑为村民送洗衣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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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经贸新闻报社执行总为村民送洗衣机


[导读]


闫玉苑老人高兴地与唠起了家常 助理 王骁猛 摄


●新闻背景


7月5日,吉林省省直机关开展了“三帮扶”和“千名处长进千村”活动。7月底,时任本报常务副社长、现任本报执行总的辛丽娟同志受吉林报业集团机关*委的委派,到吉林省梨树县榆树台镇新合村任村*支部副书记,包期一年。


自从活动开展以来,本报执行总辛丽娟两次来到该村。7月5日,她随集团领导到榆树台镇领任务、到村子认门;8月2日,在村*支部书记赵凤奎带领下,辛丽娟看望了一户贫困*员、一户贫困群众,为他们送上了慰问金,并详细了解村子的自然状况,了解到了村委会办公场所因工程款纠纷被债权人占用,村委会没有办公地等情况。


受本报执行总委托


为困难户送去洗衣机


9月6日9时左右,代表本报执行总辛丽娟将洗衣机交到了闫玉苑的手中。70岁的闫玉苑告诉,老伴今年73岁了,脑出血什么也干不了,自己又患有严重的类风湿,每年医药费就得万八千的。他们老两口平常的伙食就是豆角、土豆、茄子,主食是米饭、馒头,吃肉根本不敢想,能吃上鸡蛋都是好伙食了。村里通了自来水,管道就在她家门口20米外的路边,把自来水管接进家里只要200元钱,但是舍不得钱,喝水和种地就只有靠自己家的一口小井。20年前,他们家买了一台老式的洗衣机,前几年坏了,就一直用手洗,到了冬天,洗衣服特别遭罪,冰冷的井水冻得她的手生疼。


辛丽娟上次来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回到报社就为老两口买了一台洗衣机,委托给老人送到家,以解决老人生活困难。


看到闫玉苑老人高兴的样子,深深体会到,为群众做点小事,就能为群众解决很大的生活困难。


本报请律师


到梨树台镇新合村了解纠纷


8月2日,辛丽娟在同赵凤奎交谈时,了解到村委会办公用房因工程款问题被施工方长期占用的情况。回到报社后,她向社委会进行了汇报,东亚经贸新闻报社社委会非常重视,联系到了吉林张成彦律师事务所的张成彦律师,张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了这个民事纠纷,主动为村上做法律援助。


经过调查得知,1999年9月,新合村村民委员会委托潘*承建村委会办公用房,2004年,村委会未能偿还欠款,梨树县人民法院将此房全部查封,允许变卖,保留价款。2010年7月,潘*一家以村委会不偿还债务为由,将村委会所在的办公室锁上,禁止村委会人员办公。


9月6日11时左右,在村委会主任赵凤奎的带领下,和张成彦律师来到村委会办公地址。在办公用房的正前方堆着一些沙土和小石块,在沙土上方,村委会的牌子静静地“躺”在沙堆上。而屋里,则传来了阵阵麻将洗牌的声音。另外一侧,也就是以前村委会办公的地方,大门紧锁,窗户被封上,并没看清里面有什么。


赵凤奎说,现在他们办公的地方已经被潘*一家堆上了他们以前开饭店用的旧桌椅。他们没有地方办公,开会只有到会计徐长友家,有时候人多都坐不下。


9月6日14时,和张成彦律师来到了梨树县人民法院,通过调查这个案件的卷宗发现3个疑点。9月7日9时左右,赵凤奎联系上了关继春法官,法官对这3个疑点做了解释,并同意村委会上诉上一级法院。


听着律师对一个个疑点的讲解,赵凤奎频频点头。特别是听到同意村委会向上级法院上诉这个初步的结果,和赵支书一样的高兴。真的盼着村委会能早点用上这个办公室!


李忠鑫助理施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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