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艾略特在文学史上具有三重身份。首先他是位诗人,他的长诗《荒原》开创了一代诗风,引领了欧美现代主义诗歌的风潮。作为批评家,他是英美新批评派的代表人物。他的文学评论在西方文学界赫赫有名。除了诗和文论,他也写过几部诗剧,因此他的第三个身份是剧作家。但诗剧主要是诗,然后是剧,而艾略特的诗本身就具有戏剧结构,所以他写诗剧算得上是轻车熟路,很讨巧。
艾略特推崇的是一种近乎智性的写作。他重视经验,强调象征,而压制情感的表达。他延续了波德莱尔、马拉美、瓦雷里和叶芝等人开创的象征主义传统,和叶芝、里尔克等人被归为后期象征主义。象征主义是对浪漫主义的一种反动。浪漫诗歌张扬个性,注重在诗中体现强烈的情感,一度为诗歌带来一种新的风气,比如华兹华斯、柯勒律治、拜伦、雪莱和济慈,都写出了非常杰出的作品。但时过情迁,流弊所至,抒情变成了滥情,新鲜的方法成为老套,诗歌中充斥着无病呻吟,自怜、自恋,就未免让人反感。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中就对类似无病呻吟的做法做出嘲讽:吐半口血,让侍儿扶着去看秋海棠。或者干脆就是:哎呀呀,我要死了。所以后起的象征主义走的是另一条路子,不是直接去描述思想感情,而是通过具体物象来暗示。这就是象征,即以物寄托,言在此而意在彼。艾略特有过一段非常有名的话,曾经无数次被人引用。他说诗歌不是感情的喷射器,而是感情的方程式。喷射器大家都知道,直截了当,溅得你满身都是水。而方程式就不是一眼能够看明白的,需要运算,需要用心来想。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强调智性,压抑情感,并不意味着完全取消情感。诗歌,甚至所有艺术,都不可能完全摒弃情感,问题在于如何处理这些情感。正如艾略特所说:“诗歌中有一种反常的错误就是拼命要表达人类的新情绪;而就在这种不得法的寻求新奇中发现了偏颇。诗人的任务不是寻求新情绪,而是要利用普通的情绪,将这些普通情绪锤炼成诗,以表达一种根本就不是实际的情绪所有的感情。”
艾略特还挖掘出十七世纪玄学派诗歌。玄学派是十七世纪一些英国诗人开创的。本来算不上什么流派,但他们的诗中有一种强调智性、追求奇思妙喻的共同取向,所以后来被称为玄学派,他们的诗歌也被称作玄学诗。所谓玄学诗机巧、理智,甚至会显得晦涩,在文学史上评价并不很高,但经过艾略特等人的大力鼓吹,湮没已久的玄学派诗人开始受到重视。
艾略特认为诗歌应该表现复杂的经验:“诗是很多经验的集中,由于这种集中而形成一件新东西,而对于经验丰富和活泼灵敏的人说来,这些经验也许根本就不算是经验;这是一种并非自觉的或者经过深思熟虑所发生的集中。”
说到很多经验的集中,正是现代诗歌的一个特征。时代的种种问题集中在一起,使经验具有了复杂性。这也就解释了艾略特的诗歌,或许也包括很多现代派诗歌晦涩难懂的原因。
T.S.艾略特(ThomasStearnsEliot,年9月26日-年1月4日)
二
艾略特全名托马斯斯特恩斯艾略特,年生于美国密苏里州的圣路易斯。他祖上是英国人,十七世纪移民到北美。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为艾略特一生中大部分时间住在英国,后来又加入了英国国籍。他在著名诗篇《四个四重奏》中还追怀了自己的祖居地——东库克,年艾略特去世后,按照遗愿,他被葬在了那里。国内一些年前流行过寻根文学,看来艾略特比他们早了几十年。
艾略特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从小就显示出过人的聪颖。他十岁进入史密斯学院,这个学院被视为华盛顿大学的预科班,据说他在那里学习了希腊文、拉丁文、法文、德文、英文和远古史。那时他就接触且喜欢上了诗歌,并试着写作。十八岁的那年,艾略特考进了哈佛。年轻的艾略特英俊漂亮,同时书生气十足。有一次他喝醉了,走出俱乐部时一头栽进一个年轻人的怀里。这样的事在艾略特那里大约很少出现,因为他一向行为拘谨。事后人们开玩笑说艾略特酒醒以后一定会羞愧得要死,但事情并不是这样,他们两个人竟然成了朋友。这个年轻人叫康拉德艾肯,日后也是一位著名的诗人。
在大学最后一年读硕士学位时,艾略特遇到了对他产生重要影响的两位老师。一位是哲学家乔治桑塔亚纳,他的名字想来很多国内读者都熟知。艾略特选了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的社会理想、宗教艺术与科学”,想通过这门课程,让自己的知识更加系统和条理化。另一位是欧文巴比特,他的名字在《鲁迅全集》里经常可以看到,但被诗意化地译成了白璧德。巴比特把古典主义与卢梭的滥情主义对立起来,他认为浪漫主义滥用感情,像一条毒蛇一样破坏了经典的传统原则。而反对滥情主义及极端个人化也正是日后艾略特的主张。当然这并不一定完全是受到巴比特的影响,因为反浪漫主义是当时的潮流所在,巴比特顶多起了推动的作用。
武侠小说中大侠们的武功都有门派,诗歌同样也有传承。了解了一个诗人的诗歌传承,即受到谁的影响,向谁学习过,对他写作的路数就会有一个起码的把握,就像我们知道了谁是某某大侠的师父,就会知道他用什么兵器,会哪些武功了。艾略特的诗歌传承非常复杂,但我们可以知道,除了玄学派诗歌,他受到的最为直接的影响来自法国的拉福格。
拉福格是法国象征主义诗人,年艾略特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亚瑟西蒙斯的《文学中的象征主义运动》,其中就有一章是关于拉福格的。有趣的是,他最先是对拉福格的人感兴趣,然后才是拉福格的诗。书中描写拉福格的性格与艾略特十分相近,正如一位艾略特的传记作者所说,“他从另一个人身上清楚地看到了自己”。
拉福格沉默寡言,一丝不苟,言谈举止、衣着装扮都恰到好处。最重要的是,面对世界从不改变自己的姿态。这些和艾略特都非常相像。另外,书中还说拉福格“强烈地意识到日常生活”,“取材于病态的现代人及其衣着和感受”,显然更能激起艾略特的强烈兴趣。这两点,在读惯了现代诗歌的我们是司空见惯了,但在当时是一种大胆的观念,令人耳目一新。据说艾略特迫不及待地订购了三卷本的拉福格的《作品全集》,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拉福格的影响。
艾略特的个人生活并不幸运。他的生活一度窘迫,他的朋友庞德等人曾经想发起一个活动,为艾略特捐款。在娶了第一任妻子维芬后,他的婚姻也陷入了困境。维芬有些神经质,常常会歇斯底里,身体也不好。这显然加重了艾略特的负担。他被这一切拖得精疲力竭,直到三十年代中期同维芬分手,情况才有所好转。有一部影片叫《汤姆和维芬》,就是讲述艾略特和维芬的不幸婚姻。影片的结尾是艾略特成名后,在电台朗读长诗《荒原》,而住进精神病院的维芬听着,满脸泪光。在年,经历了一战之后,世界经济处于衰退期,社会混乱,加重了艾略特的绝望情绪,他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正是在这样的时刻,他写下了最著名的长诗《荒原》()。
电影《汤姆和维芬》(又译《诗人与他的情人》)中的艾略特与第一任妻子维芬
谈到《荒原》,不能不提到另一位著名的诗人庞德。庞德被誉为“二十世纪文学的保姆”,帮助和提携了很多作家和诗人,如叶芝、乔伊斯、刘易斯、海明威、艾略特、弗罗斯特等。这些都是二十世纪文学中最为耀眼的人物。艾略特前期最为成熟的诗作是《普鲁弗洛克的情歌》(-),这首诗运用了戏剧化的手法,通过一位虚构的人物普鲁弗洛克的内心独白展示出现代人精神上的麻痹、彷徨与无助。他的朋友艾肯对这首诗推崇备至,拿给一位出版商,而出版商看后只是说“这绝对是疯了”,把稿子退了回来。当年艾略特到达伦敦时,艾肯极力劝说艾略特去见庞德,那时庞德已经出了五部诗集,有着很大的影响力。艾略特迟疑了好久,才去拜访庞德。见面后,庞德要艾略特拿些诗给他看,当看了这首诗后,庞德说自己从没见过这么好的东西。他当即把诗寄给芝加哥的一份很有影响的刊物——《诗刊》的主编芒罗,让她发表,还把艾略特介绍给一些美国作家。
埃兹拉庞德(EzraPound,年10月30日-年11月1日)
有趣的是,艾略特开始并不喜欢庞德和他的诗,庞德却对艾略特关怀备至。《荒原》的最初名字叫《他用多种声音朗诵刑事案件》,后来才改成现在的题目。这首长诗完成后,艾略特把手稿拿给庞德看,庞德看后写信给他说:“恭喜你,小子,我简直妒忌得要死。”
这大约是一位艺术家向他的同行所能表示的最高程度的喜爱了。这使我们想到普希金在完成一首诗作后,拿给一位朋友看,朋友看了说,你可以去死了,因为再也写不出这么好的诗来了。而当一位音乐家的妻子拿着扇子请另一位音乐家在上面题字,那位音乐家写了前者的一个旋律,然后又写了一句话:但愿是我所作。看来文人相轻并不是一个铁律。
艾略特有一个很有名的观点:艺术并不是越新就越好。他的原话我记不太清楚了,大意是说,不能说现代人写得就比荷马好,后人写得比现代人好。一个人的创作也是这样。在创作达到了高峰期之后,就会开始衰落。当你写出了你所能写出的最好的东西,再写也只能是次好的了。晋代大书法家王羲之在一次兰亭集会中,乘着酒兴,写下了被后人誉为“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序》,后来他试着再去写,却怎么也赶不上原来的那篇东西。
《荒原》得到了庞德的高度评价,但事情不止于此,庞德还把这首长诗进行了大段的删节,虽然删去的不乏精彩的章节,但使全诗意图更加明显了。庞德直觉地把握了艾略特的意图,甚至可以说他比艾略特更加清楚这首诗的创作意图。
《荒原》取得了空前的成功,说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是庞德的功劳并不为过。庞德的删削“赋予了原文原来不具备的结构”(《艾略特传》),难怪在诗的开头,艾略特把这首诗题献给庞德,并称他为“最卓越的匠人”。
二十年代中期,艾略特加入了天主教,成了一名天主教徒。在《荒原》之后,他还写了诗歌《空心人》《灰星期三》《阿丽尔诗》、诗剧《大教堂凶杀案》等。他的后期作品《四个四重奏》极富诗情和哲思,被认为是他的炉火纯青之作。
年,艾略特被授予诺贝尔文学奖,获奖原因是“对当代诗歌做出的卓越贡献和所起的先锋作用”。年1月4日,他病死在家中,按他生前的要求,葬在了英国东库克的圣米恰尔教堂,墓碑上面刻着他的诗句:“在我的开始中是我的结束,在我的结束中是我的开始。”
三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是艾略特早期的代表作品,经常被收入各种诗选中。这首诗同艾略特后来的诗作略有不同,至少表面看上去不是那样晦涩。诗的前面引用了但丁的一段诗,是在地狱的火焰中一个鬼魂对但丁说的话。这暗示着这首诗中的主人公——阿尔弗瑞德普鲁弗洛克先生处于一个差不多的境遇中。诗的开头是个祈使句:
那么让我们走吧,你和我,
当黄昏向着天空铺展
像一个病人被麻醉在手术台上;
“我”当然是诗中的叙述者普鲁弗洛克先生,那么“你”又是谁?如果这个“你”是诗中的另一个人物,他在后面却一直没有出现。因此,我们有理由把他看成是读者,是个不确定的概念,当然也包括我和你们。这位普鲁弗洛克先生邀请我们去哪呢?他和我们要在黄昏里走过半清冷的街,走过下等旅馆,走过肮脏的小饭店,原来是去参加一个聚会。那里的女士们走来走去,谈论着画家米开朗琪罗。
米开朗琪罗是文艺复兴时期最著名的艺术家之一,他的名字已成为一种象征,谈论米开朗琪罗,应该是一件高雅的事情。但诗中所描写的场景恰好同米开朗琪罗形成了反差,这就造成了一种情境上的反讽,表明这些女士不过是在附庸风雅,而附庸风雅正是某些中产阶层的特征。而这位普鲁弗洛克先生又将如何?他不光是去做客,而且还肩负着更重要的使命,他是想向其中的一位女士求爱,这也就同这首诗的题目紧紧扣在了一起。
在诗的开头,我们还注意到了“麻醉”这个词,“麻醉”与“麻痹”“麻木”的意思都很接近,都是表现出一种现代人的精神状态。在艾略特笔下,普鲁弗洛克身处矛盾之中,一方面他想求爱,另一方面又怕遭到拒绝。当然我们可以说他缺少勇气,怕受到嘲笑,但最终不仅是勇气问题,更重要的是,他没有了激情,这里面有自身的问题,当然也有对象的原因:
因为我已熟悉了那些胳膊,熟悉她们的一切——
戴着手镯的胳膊,白皙而赤裸
(可在灯光下,有着浅褐色的汗毛!)
这同浪漫主义对女人的描写大相径庭。在浪漫诗人的笔下,一切都被美化了,女人当然更不例外,同样,在中国古典诗歌里,涉及女人,也总是爱用些美好的辞藻来形容,比如,女人的汗是“香汗”,手臂是“玉臂”。杜甫是现实主义诗人,他描写战乱和当时的社会,总是入木三分,但在一首怀念妻子的诗(《月夜》)中,他这样写:
香雾云鬟湿,清辉玉臂寒。
诗中形容他妻子的头发像云,手臂像玉,这当然是因为情人眼里出西施,也可以说是月光下的效果。但如果我们想到杜甫妻子当时的年龄,尤其经历过战乱的困苦,就很难把她的手臂同玉联系在一起了。
而普鲁弗洛克这位老先生的眼,竟然看到女人手臂上的汗毛。过去诗中从来不这么写,这就打破了浪漫诗歌的幻觉,当然也打破了人物自身的幻觉。那些女人似乎并不那么可爱。因此,他也在反复地问着自己:这一切是不是值得?
现实不同于幻想,现实要残酷和丑陋得多。幻想在现实面前总是要被打得粉碎。所以,这位普鲁弗洛克先生最终只好以幻想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就我的理解,在这首诗中,并没有行动,而只有意识。行动只是在意识中出现。普鲁弗洛克只是在想象去求爱的场面,而这种想象又不时地被内心的犹疑和矛盾所打断。这与诗中提到的“麻醉”就产生了关联。
这首诗运用了戏剧中内心独白的手法,有点像意识流,表面凌乱而实则有章法。和艾略特后来的诗作相比,这首诗算不上晦涩难懂,玄学派式的奇思妙喻却屡见不鲜,如:
相连的街道像一场意图阴险的
冗长的争论
把你引向一个无法抗拒的问题……
我用咖啡勺量出了我的生命;
微笑着把这件事情啃下一口,
把这个宇宙挤进一只球,
让它滚向某个让人无法抗拒的问题……
艾略特与维芬
四
《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写出了现代人的麻木和迟疑,《荒原》则对整个西方文明提出了质疑。在写作《荒原》时,艾略特读到一些人类学著作,在诗中就提到了两部,一部是弗雷泽的《金枝》,另一部是魏士登的《从祭仪到神话》。“荒原”的提法来自《从祭仪到神话》中的传说,相传渔王是地方上的王,他年老患病,原来肥沃的土地变成了荒原。要挽回这种局面,就需要一个少年英雄带着利剑,去寻找圣杯,以此来医治渔王,让大地得到复苏。艾略特以此暗喻西方世界精神的枯竭,就像荒原一样。
艾略特并没有把这个传说加以描述,使这篇作品变成一首叙事诗,而是把它作为一个框架,或内在动机,来重新加以结构。诗的开头就耐人寻味:
四月是最为残酷的月份,从混杂着
记忆和欲望的荒地
生长出丁香,又用春雨
激发着迟钝的根。
这就暗示出荒原的景象。熟悉英诗的人都知道,关于对四月的描写,英国诗人乔叟的诗最为有名,在他的笔下,春天充满了盎然的生机,以至成为后来诗歌中描写春天的典范。然而到了艾略特笔下,春天不再是美好的,而是被记忆和欲望所统治。这是一种颠覆性的描写,带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而在下一段中,荒原的景色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什么根在紧紧抓住,什么树枝长在
这片乱石堆中?人子,
你无法说出,或猜想,因为你只是知道
一堆破碎的形象,那里太阳抽打着,
死去的树没有荫凉。蟋蟀声没有安慰,
干燥的石头间没有水声。
我们再看另一段:
虚幻的城市,
在一个冬日清早的黄雾下,
一队人流过伦敦桥,那么多,
我没想到死亡毁坏了这么多人。
叹息,短促而稀薄,呼了出来,
每个人的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前。
流上那山流下威廉王大街,
到达圣马利吴尔诺斯教堂,那里报时的钟
用疲惫的声音敲出九点钟的最后一下。
在那里我看见一个人,拦住他,叫着:“斯泰森!”
你和我曾经在迈里的船上!
你在去年种在花园里的那具尸体,
是否发芽?今年会开花吗?
还是突来的霜扰乱了它的花床?
这是一个经典的现代城市的场景。“我没想到死亡毁坏了这么多人”,原是但丁《神曲》中的诗句,在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带领下,穿过地狱,他看到了一队鬼魂,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原诗是这样的:
我仔细看着,看到一面旗子
在旋动着向前,那么快
似乎片刻也不许它停歇。
旗子后面拖着长长的
一队人,我从来都不曾相信
死亡会毁掉这么多的灵魂。
但丁的诗句被艾略特引用,但不是用来形容地狱,而是放在伦敦的背景下,用以暗示现代人虽生犹死,无异于一具具行尸走肉。
尸体发芽也是奇妙的想象。“发芽”一词使我们又一次联想到了荒原景象。而在艾略特早期的一首诗中,出现过这样的句子:
沿着人们踏过的街道边缘,
我看到女仆们潮湿的灵魂
正在大门口绝望地发芽。
现在我们大致知道了,艾略特笔下的荒原意味着什么。在我看来,荒原首先意指人们信仰的丧失。在现代社会,人们盲目地追求效益,从而丧失了精神家园。
第二,荒原代表着欧洲文化和文明的衰退。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不仅经济在大幅度衰退,社会秩序也空前混乱,虚无主义盛行。
第三,荒原也在暗喻传统的消失。艾略特强调传统,他认为传统不是一成不变的东西,而是历史的必然延续。以文学为例,传统与现代共存,当一部作品进入传统,传统就会因之改变。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正是对传统的丰富。而一旦失去了与传统的联系,就会像传说中的渔王那样,丧失了繁衍的能力。
诗的第二章是“对弈”,“对弈”一词具有多重含意,如争斗、较量、对比,等等。如果我们细读就会发现,这一章主要描写了男女之间的情欲。开头写的是古代上流社会的女人,她们貌似高雅,但小瓶里面的香料暗示出她们精神的空虚和乏味。然后是现代女人,她们或在调情,或在小饭馆里谈论着别人的隐私。诗中插入了一段古罗马诗人奥维德《变形记》中的描写。一位王后的妹妹被国王强奸,姐妹俩对国王实施了报复后被残暴的国王追赶,分别变成了夜莺和燕子。诗中有这样的一句:
不可亵渎的声音充塞了整个沙漠,
她仍在叫着,世界也仍在追逐,
在原诗中,“充塞”和“叫着”按叙述的正常要求,使用了过去时,“追逐”一词却用了现在时,意味着这些正在发生或继续发生。诗人巧妙地把古代的罪行引入了现代世界。
第三章“火诫”,把我们带到了伦敦泰晤士河边,那是一种狂欢后的衰败景象,在点出一系列具有现代特征的意象如瓶子、夹肉面包的薄纸、绸手绢、硬的纸皮匣子、香烟头之后,出现了一段柔情的慢板:
可爱的泰晤士,轻轻地流,等我唱完了歌。
可爱的泰晤士,轻轻地流……
这两行优美的诗句来自十六世纪英国诗人斯宾塞《迎婚曲》中的叠句,即在诗每一节之后反复出现。艾略特引用这样的诗句,与现代社会的衰退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仅如此,这段表现新婚欢乐的诗句还引出了以下的内容:
薛维尼太太和她的女儿,她们显然是在卖淫;一个打字员和一个公司职员的苟合。他们间没有激情,只是在以此打发时光。
而前面章节中的内容又出现在这里:并无实体的城和古代国王的暴行。在这节诗的末尾,诗人引用了佛陀《火诫》的原文“烧啊烧啊烧啊烧啊”,希望能够通过宗教信仰而使人们得到净化和救赎。
我们知道,艾略特后来成了天主教徒,但在这首诗中,无论在这个章节,还是下一个部分,他都充分运用了佛教知识。这一方面显示出艾略特知识的全面(他最初就是学哲学的),也透露了他当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