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结果已经公布,乔·拜登胜出,成为美国第46任总统,将在2021年1月上任就职。总统换人的同时,美国总统内阁自然也面临着改组。
每年美国新总统上任之际,总会看到诸如任命谁谁谁为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等新闻报道,这时,一般来说会认为该总统正在组建自己的内阁,即所谓“总统内阁”,用中国的话语体系来表述就是,搭建自己的领导班子。那么,总统内阁到底是什么,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一、是什么?
美国的总统内阁(PresidentsCabinet),也称为美国内阁(UnitedStatesCabinet),是美国的联邦行政部门,隶属于美国总统。
不过,美国总统内阁虽然是一个行政部门,但并没有法律规定它的存在。只是从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开始,历届总统都会设立内阁辅助行政工作,总统内阁就这样成为一种习惯性的存在。
二、怎么样?
美国总统内阁的成员是由总统提名,经过参议院同意后产生的,总统的这一权力由宪法赋予。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二款:“总统应提出人选,并于取得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后,任命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以及一切其他在本宪法中未经明定、但以后将依法律的规定而设置之合众国官员。”
目前总统内阁成员包括:
副总统、国务卿、财政部长、国防部长、司法部长、内政部长、农业部长、商务部长、劳工部长、卫生与公共服务部长、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运输部长、能源部长、教育部长、退伍军人事务部长、国土安全部长,
即副总统和15位各个部门长官。(注意:除了财政部、国防部等14个“部”以外,还有一个是国务卿下的“国务院”。其实美国的“国务院”英文是UnitedStatesDepartmentofState,直译过来就是美国“国务部”,国务卿也就是“国务部长”,只是由于历史上的翻译习惯而被称作国务院和国务卿,和我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完全是两码事)
前面提到,总统内阁并没有法律规定其存在,内阁成员由总统提名。那么作为内阁成员的这15个部长,以及他们的部门也都没有法律规定其成立吗?想想也知道当然不是的。这里只需要明白:前面提到的15个部门都是法律规定的、美国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都是美国总统的下属部门,各个部长都由美国总统提名(因为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美国三权分立中的行政权属于总统)。只不过,因为各个部长同时默认成为(可看作一种不成文规定,历史演变而来)总统内阁成员,所以总统提名各个部长的同时,也就等于提名内阁成员,但这内阁如前所述,并不是法律制度,而是习惯。
目前美国的联邦行政部门
三、小提示——特别的“国务卿”
美国国务卿的政治地位,按内阁排名来看,仅次于副总统,但实际上国务卿的影响力或者权力通常还要大于副总统。因为美国副总统一般而言只是作为总统的“备位”,也就是如果总统无法有效行使权力或者意外死亡,副总统继任。国务卿则实际负责美国的对外关系,外交不可能独立于内政,因此国务卿不然在内政上也有重要影响,而美国一百年来一直是世界上实力最强的国家,其对外关系极其复杂且重大,特别是二战至今。因而,美国国务卿自然而然具有了极重要的地位,所以看美国外交方面的新闻,常常是国务卿有何言论、什么态度等。最为中国社会所熟知的,大概就是奥巴马政府的国务卿希拉里和尼克松政府的国务卿基辛格了。后者当年秘密会见周总理和毛主席,促成了中美关系的大转变。